第92章長孫衝:這小子簡直是祖墳大爆炸(1 / 1)

“好啦好啦,你再誇我,我都要飄了!”

秦懷玉哈哈一笑,說道:“今日是我們飛虎營大喜之日,咱們一醉方休!”

“一醉方休!”

眾人紛紛大吼道。

看著這些牛犢子眼中的光芒,李想不由打了個寒顫。

他可不敢和他們一起喝,連忙說:“先辦正事要緊!”

“趕緊把馬蹄鐵做出來,然後給我們的馬都安上!”

秦懷玉也是點了點頭。

“這樣的好東西,不止我們飛虎營,所有的唐軍,都必須裝備!”

“娘惹的,這些突厥人仗著馬匹厲害,速度又快,一直耀武揚威,現在有了馬蹄鐵,我一定要把他們碎屍萬段。”

此言一出,全場哄堂大笑。

這些年輕的將軍們,在說到戰場上的時候,非但沒有半點的害怕,反而一臉的貪婪,就像是一頭頭餓狼!

馬蹄鐵的事情很快就被安排好了。

中午的時候,眾人在軍營中匆匆用過午餐,秦懷玉等人又開始操練士兵,而李想則是將雲天和那名軍械官單獨拉到一邊演示火槍。

雲天弄好靶子,乖乖的退到了一邊。

他可知道這玩意兒有多大威力,絲毫不敢大意。

李想裝填了火藥,對準了眼前的靶子。

靶子也被安上了一層盔甲。

他想試試,這把火槍能不能打穿盔甲。

“砰!”

一聲悶響,槍口冒出一股黑煙,靶子轟然倒下。

李想衝過去一看,隻見堅硬的盔甲,竟然被子彈打穿了,鐵丸更是深深地插在了靶子上。

“三十步之內,可破甲。”

李想摩挲著下巴,又繼續開始試槍。

五十步,還能射穿盔甲。

七十步的時候,子彈就被盔甲擋住了。

一百步的時候,居然連一絲劃痕都沒有。

看來,這一代的火槍,有效射程最多也就是五十步左右。

李想對這個結果並不是很滿意。

七十步,那就是一百多米的距離。

五十步,差不多七十米。

軍隊裡的弓兵同樣可以做到這一點,並且射擊速度更快,精度也更高。

這把火槍,在五十步開外,就失去了準頭,他開了幾槍,才能射中目標。

可是,站在旁邊的軍械官,卻是被嚇了一跳。

這玩意太恐怖了!

七十米之內能打穿盔甲,這意味著什麼?

若是一支軍隊能人手一把,哪怕是兩倍於自己的敵人,也能立於不敗之地。

李想沒有理會軍械官的震驚,而是將火槍遞了過去,說道:“我想對它進行一些改良,你知道怎麼做嗎?”

軍械官如獲至寶的接過火槍,仔細的檢查了一遍,這才回答道:

“不知將軍想要怎麼改?”

說完,李想拿起紙筆,畫下一張圖紙。

“就這麼改吧!”

軍械官掃了一眼,說:“這個並不難,可以試試。”

李想想了想,說道:“如果我們把它放大,大概這麼大。”

他用手比劃著:“你能做這個嗎?”

李想所說的,正是大炮。

火銃的威力讓他很失望,所以他想先弄出大炮來。

不需要太多,隻需要二十門,就足以讓敵人聞風喪膽。

至於火槍,還需要時間研究。

那軍官猶豫了一下,搖頭道:“我做不了。”

“飛虎營隻有兩個營,將軍若是要打造此物,可以去軍械司打聽一下。”

李想歎了口氣,顯然,他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。

“軍械司在哪裡?”

武備道:“軍械司乃是軍事重地,小的不知道。”

“算了,你先做這個小的東西,剩下的事情,我再想辦法!”

擺了擺手,讓他退下,李想陷入了沉思之中。

火藥的比例並不完美,所以效果不是很好,需要一個厲害的幫手。

至於如何改良火槍,製造火炮,還是要去軍械司那邊看看,回去問問乾爹能不能幫上忙。

若能製出這兩件大殺器,那麼這一千多人的飛虎營,就可與十萬大軍抗衡!

王府內。

長孫衝坐在豪華的大廳中,來回踱步,臉上帶著一絲擔憂。

李承乾給他的時間,隻剩下一天的時間,但無論他怎麼找,都找不到李想的蹤跡。

怎麼辦?

畢竟,這是太子交給他的任務,他必須要完成。

私下裡,他也希望李承乾能夠為自己與長樂公主的親事說上幾句好話。

但是今天,宮裡卻傳出長樂公主還是不知所蹤的消息。

李承乾去了一趟甘露殿,卻被陛下趕了出去。

這讓他很是煩躁。

難道陛下真的不同意這門親事?

“少爺!”

“少爺,我查到你要找的那個人的線索了!”

長孫衝眉頭一皺,急忙道:“快說!”

抹了一把額頭上的汗,家丁連氣也不敢出一口,說著:“我也是從京兆府的一個小官打聽到的。”

“那人的所有卷宗都被抹的一乾二淨。”

“還好,京兆府的卷宗還在。”

長孫衝見屬下胡言亂語,麵色一沉,冷聲道:“少給我吊胃口,若是有錯,信不信我將你剝皮抽筋!”

那家丁也不敢再廢話,從懷裡掏出一本冊子,呈了上去。

長孫衝定睛一看,立刻皺眉。

難民?尋親?

忽然就被放出來了?

這麼魔幻的嘛?

最重要的是,這樣一個難民,竟然能得到皇上的賞識,收為義子?

這哪裡是祖墳冒煙,分明就是祖墳大爆炸啊!

“你們幾個,隨我一同前往南城!”

長孫衝哪裡還敢耽擱,直接就在兩個小廝的帶領下,趕往了南城。

雲家巷的一處小院子裡。

李想正在庭院中蹲下,畫著什麼。

初代火槍的威力實在是太差了,連火藥的威力都沒有發揮出來。

按照他的記憶,雖說黑火藥的威力不如黃火藥,但明代的火繩槍,最遠也能打到一百步以上,也就是一百五十米左右。

最重要的是,這把槍,是明代最好的武器。

沒有理由,同一種武器,到了他手裡,威力會差到這種程度。

“李想!”

看著他專注的畫,長樂沒好氣的瞪了他一眼。

如果目光可以殺人,李想現在已經死在她的手裡了。

“你不是說過,今天就演皮影戲嗎?”

李想一聽,頓時眉頭一皺,道:“一邊玩去,沒看見我很忙嗎?”

長樂雙手叉腰,也不知道從哪裡拿出雲香兒的擀麵杖,一副要揍人的樣子。

李想撒腿就跑,長樂氣呼呼的追著他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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