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嘩嘩嘩!”
李想聞到了一股清香。
“王爺,這個打穀機,是不是以前那個機械作坊研製出來的?看起來效率還挺高的。”
一群人走在田地當中,看著周圍農夫忙碌的身影。
“燕王,王妃,王管家,小的王浚有禮了。”
走到一片稻田前,那農夫停下了手中的活計,快步走了過來,躬身行禮。
李想和武媚娘麵麵相覷,沒想到這鄉下家夥,居然一眼就認出了他們。
李想出巡襄陽,這件事早就傳開了。
不過,農民們對這些信息,卻是知之甚少。
但眼前這位,卻能一口叫出李想的名號,甚至連武媚娘和劉謹,都能一眼認出來,這就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了。
“王爺,這個農夫,好像以前在作坊裡麵乾過活,我看著有些眼熟。”
李想和武媚娘聽了劉謹的話,都恍然大悟。
梧桐村中的人,大多都是去年從關中道遷徙過來的,其中不乏燕王府的佃戶,還有一部分人,則是跟隨著燕王府來到襄州的。
看來,眼前這個農夫,也是其中之一。
“你在襄陽過得還習慣嗎?我看今年的南洋大米,長勢很好啊!”
李想連忙擺出一副和藹可親的樣子,開始和那名農夫攀談起來。
“托燕王之福,襄陽之地,我等皆得百畝永業田。新開墾出來的田地裡,南洋稻長勢很好。雖然比不上渭水之畔那片肥沃的土地,但也是不錯的了。”
王浚聽到李想的話,整個人都興奮起來。
李想問道:“你種了多少畝地?”
王浚:“大概有六十畝左右,到下半年的時候,大概能種一百多畝。”
李想說道:“加油吧,這可是一次千載難逢的機會。”
王浚:“我知道,從明年開始,我打算在稻田裡養點魚,把府裡那些管事教給我們的東西,推廣到整個襄陽縣。”
聊了幾句,李想也大致了解了一下這個梧桐村的情況。
這些移民現在的生活狀態,跟他想象的差不多,甚至可以說是相當理想。
幸好今年沒有自然災害,否則對於南洋水稻的推廣會有很不利的影響。
至此,李想終於有時間考慮回京了。
當然,為了以防萬一,李想回京之後,還會向觀獅山書院的學生打聽一下情況。
有了這些學生的前車之鑒,書院每年都可以派一些學生去各地曆練。
到時候,獅山書院就可以擴大招生了。
……
長安城西城,一年比一年熱鬨,一年比一年熱鬨,一年不如一年,一年不如一年。
雖然是六月,天氣炎熱,但街道上的人還是很多。
不過,原本還十分熱鬨的人群,此時卻是一下子朝著兩邊散去。
一隻威風凜凜的大獒犬,被小主人牽著,威風凜凜,霸占了半條街。
“小玉米,慢點走。”
段梅,段蘭,段竹,段菊等七個姐妹,都跟著小玉米,浩浩蕩蕩的在西市裡麵橫衝直撞。
不知為何,段誌玄與段開山兩人都是五大三粗的,但到了段家的第三代的七個小姑娘,一個個都是溫文爾雅,眉清目秀的。
這一幕,徹底顛覆了所有人的認知。
反倒是年紀最小的小玉米,成了小頭目。
李想和段開山也不在長安,所以小玉米要麼帶著小兕子,要麼帶著段家的幾位姐姐在長安城裡閒逛。
要說起來,她還真沒做過什麼壞事。
不過是路過東家的餅鋪,吃上一口。
路過西家水果鋪時,隨手拿了個桃子啃了兩口。
至於錢?
小玉米從來沒有帶過錢。
但是這卻讓秦懷道很為難。
每一次出門,身邊都要帶上一大把的銅子銀幣,隨時準備給這小丫頭擦屁股。
小玉米才三歲不到,什麼都不懂。
若是跟在她的身邊,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話,怕是會壞了燕王府的名聲。
雖然店裡不少夥計都認識小玉米,她來店裡吃飯,哪怕不付錢,也很歡迎。
當然,這世上沒有平白無故的愛,也不會平白無故的恨。
這些商人們之所以喜歡小玉米,是因為燕王府,現在大唐的工匠、商人們的地位越來越高,隻要是聰明人,都能知道是誰的功勞。
“走快點,聽說前麵有個新開的冰激淩店,我想嘗嘗。阿娘在府裡,很少讓我吃。”
小玉米扭頭大叫一聲,拉著威武雄壯的金毛就往前走。
金毛已經快一歲了,體重已經接近兩百斤。
一抬頭,竟然比小玉米還高。
可是,小玉米隻需要拍一下它的頭,它就會很快趴下,任由她騎著。
每當太陽落山的時候,小玉米玩累了,都會騎著金毛回家,這已經成為了長安城之中的一道風景線。
“那冰激淩吃多了容易腹瀉,姨姨說了,一天隻能吃一個。”
段蘭快步走到小玉米麵前,她雖然也想吃冰激淩,可是卻謹記著段嫣然的話,不敢有絲毫的怠慢。
“有什麼好怕的,反正阿娘也不知道,到時候肚子疼了彆跟她說。”
小玉米和李想一樣,也是個吃貨,但這丫頭對甜食情有獨鐘,無論怎麼吃,都不會覺得膩味。
“就算我們不說,彆人也會告訴她的。”
段竹也吞了吞口水,一臉擔憂的說道。
“算了,那給我來九個冰激淩。”
一群小姐妹邊走邊聊,到了一家冷飲店,小玉米也不管前麵的人多不少,拉著金毛就往前擠。
自從燕王府發明了硝石製冰後,長安城裡的人都知道了。
德香樓最早推出的冰激淩,在長安城中,也是非常受歡迎的。
“你這孩子怎麼這麼不講理?”
排隊的人中,有一些人認出了小玉米,但並沒有說什麼。
有幾個人雖然不知道她是誰,但是從她身上散發出來的氣場來看,絕對不是一般人。
不過,其中一名穿著略微有點特色的大漢,卻是忍不住出聲喝斥。
“金毛,告訴他,不要靠近我。”
小玉米毫不猶豫的讓狗咬了他一口。
金毛很聰明,直接一口咬住了那人的衣角,將他拉了回去。